切实维护好劳动者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有效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(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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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嘉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:05-14 25 属于:党建知识
推动立法、行政、司法协同发力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覆盖劳动者各方面权益,必须坚持系统思维,加强立法机关、行政机关、司法机关协同配合,形成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强大合力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立法、行政、司法等各方面作出科学部署、采取有力措施,切实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各项工作抓实落细。在立法上,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修改安全生产法,将平台用工纳入调整范围,规定“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、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、领域的特点,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,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,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、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”,为预防和减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提供法律依据。行政机关也积极行动,发布一系列规范性文件,推动平台企业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。比如,202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共同制定了《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》,就落实公平就业制度、消除就业歧视,健全最低工资和支付保障制度,完善休息制度,推动行业明确劳动定员定额标准,科学确定劳动者工作量和劳动强度作出规定,推动补齐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短板。司法机关也通过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专题指导性案例等方式,为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认定提供了法律指引。
促进劳动法治和数字法治相得益彰。我国在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积极作为、勇于创新、取得成效,得到国际社会关注和肯定。但也要看到,新就业形态还在不断发展变化,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也要不断完善。有效规范新就业形态中不同的用工方式,关键是要把劳动法治和数字法治贯通起来、结合起来,综合运用多种法治手段,在劳动法治与数字法治相互促进、相得益彰中全方位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。在劳动法治方面,以规范新就业形态劳动基准为重点,健全劳动法律法规,由国家进一步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工资支付保障、工作时间、休息休假、集体协商等方面强制性的最低劳动条件标准,避免用工主体过分压低劳动条件、侵害劳动者权益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依托平台企业提供服务,平台企业普遍使用算法对业务经营和劳动用工进行管理,处理大量劳动者数据。因此,还应聚焦算法滥用、劳动者个人数据保护等问题,合理确定政府机关、平台企业等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,在数字法治方面筑起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法治屏障。比如,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出台《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 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》,明确不得将“最严算法”作为考核要求,通过“算法取中”等方式,合理确定订单数量、在线率等考核要素,适当放宽配送时限,通过推动算法透明和公平,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享有更全面、更深入、更有效的权益保障。
促进劳动法治和数字法治相得益彰。我国在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积极作为、勇于创新、取得成效,得到国际社会关注和肯定。但也要看到,新就业形态还在不断发展变化,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也要不断完善。有效规范新就业形态中不同的用工方式,关键是要把劳动法治和数字法治贯通起来、结合起来,综合运用多种法治手段,在劳动法治与数字法治相互促进、相得益彰中全方位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。在劳动法治方面,以规范新就业形态劳动基准为重点,健全劳动法律法规,由国家进一步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工资支付保障、工作时间、休息休假、集体协商等方面强制性的最低劳动条件标准,避免用工主体过分压低劳动条件、侵害劳动者权益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依托平台企业提供服务,平台企业普遍使用算法对业务经营和劳动用工进行管理,处理大量劳动者数据。因此,还应聚焦算法滥用、劳动者个人数据保护等问题,合理确定政府机关、平台企业等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,在数字法治方面筑起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法治屏障。比如,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出台《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 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》,明确不得将“最严算法”作为考核要求,通过“算法取中”等方式,合理确定订单数量、在线率等考核要素,适当放宽配送时限,通过推动算法透明和公平,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享有更全面、更深入、更有效的权益保障。